关于做好社会学院2020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文章来源: 点击次数:更新时间:2020-10-18 14:25
A A A

根据学校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》、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武大研工字201912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研究生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,现将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社会学院2020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公布如下:

参评对象

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,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。

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,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;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,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。

二、参评条件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
4、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;

5、符合学院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。

三、评定标准、比例及名额分配

1、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(老生)分为两个等次,其中,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6000元,奖励比例10%;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3000元,奖励比例20%。

2、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(老生)分为两个等次,其中,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4000元,奖励比例10%;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,奖励比例20%。

四、评审程序

1.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2020年10月开展,所有参评研究生本人根据《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》(见附件)进行自评,2020年10月2012:00之前提交自评材料到班级测评小组,上交材料包括:社会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表(见附件二)及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、科研成果和其它证明

2.班级测评小组对学生自评材料进行评议和核查,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班级初选名单,填写汇总表附件并在班内进行公示,于2020年10月2212:00之前将评定结果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学院对班级提交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初评结果,2020年23左右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,将公示后的初评名单按要求汇总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复核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广泛宣传,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学校政策。

2、在评奖过程中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工作。

六、其他

本细则由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
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

202010月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