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社会学院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文章来源: 点击次数:更新时间:2021-10-19 18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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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研究生:

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、潜心科研、勇于创新、追求卓越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社会学院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公布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,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。

二、参评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
3.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
4.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;

5.符合学院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。

三、评定标准、比例及名额分配

1.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(老生)分为两个等次,其中,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6000元,奖励比例10%;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3000元,奖励比例20%

2.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(老生)分为两个等次,其中,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4000元,奖励比例10%;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,奖励比例20%

四、评审程序

1.所有参评研究生本人根据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(2021年版)》(见附件一)进行自评,于2021102115:00之前提交自评材料到班级测评小组,上交材料包括:社会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表(见附件二)及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、科研成果和其它证明。

2.班级测评小组对学生自评材料进行评议和核查,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班级初选名单,填写汇总表(见附件三)并在班内进行公示,于2021102411:00之前将评定结果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学院对班级提交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初评结果,公示无异议后,汇总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工作部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各班级应广泛宣传,精心组织,严格落实学校及学院政策,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。

2、评奖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评选程序,确保评选质量。

 

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

202110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