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研究生:
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、潜心科研、勇于创新、追求卓越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做好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。
二、参评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4.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;
5.符合学院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。
三、评定标准、比例及名额分配
1.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次,其中,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6000元,奖励比例10%;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3000元,奖励比例20%。
2.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次,其中,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4000元,奖励比例10%;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,奖励比例20%。
四、评审程序
1.参评研究生根据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》(附件一)进行自评,于2024年10月8日19:00之前提交自评材料到班级测评小组,上交材料包括: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表(附件二)及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、科研成果和其它证明。
2.班级测评小组对学生自评材料进行评议和核查,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班级初选名单,填写汇总表(附件三)并在班内进行公示,于2024年10月11日11:00之前将评定结果送至学院121办公室。学院对班级提交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初评结果,公示无异议后,汇总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工作部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各班级应广泛宣传,精心组织,严格落实学校及学院政策,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。
2、评奖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评选程序,确保评选质量。
附件一: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
附件二: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表
附件三: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汇总表
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
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
2024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