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学生手册》、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研究生手册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社会学院实际情况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现将我院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如下:
一、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在籍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无论何种原因需请假离校,必须提前提交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本科生请假申请表》(本科生适用)或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研究生请假申请表》(研究生适用)并获得批准,均需如实填写请假原因、离校去向、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,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名。
二、本科生请假一周以内,需由班级导师、辅导员及副院长(分管党委副书记)批准签字;研究生请假一周以内,需由导师、辅导员及副院长(分管党委副书记)批准签字。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,除上述要求之外,需由院长(院党委书记)批准签字。两周以上至一个月,由院长(院党委书记)审批后,还需报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审批,并报学工部或研工部备案。一个月以上或累计一个月以上者,需办理休学手续。
三、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,相关材料需交辅导员处备案留存。请假学生在返校后,务必第一时间到辅导员处进行销假确认。
四、全体社会学院学生应严肃对待,如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等情况,一经发现将会根据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学生纪律处分办法》严肃处理,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其他纪律处分。
附: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本科生请假申请表》
《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研究生请假申请表》
新黄金城集团1701vip
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